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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11-12 00:00:00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校属各部门:

现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12日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筑牢校园火灾防线,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2018〕969号)精神,我校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集中组织开展全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全员参与火灾防控,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2日前)。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针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讲评阶段(2019年“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加大对食堂、锅炉房、配电室(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公寓(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学工处、各教学院部、保卫处)、报告厅(责任部门:宣传部、体艺学院)、体育场馆(责任部门:体艺学院)、实验实训室(责任部门:教务处、各所属教学院部)、图书馆(责任部门:图书馆)等易燃易爆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要重点整治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擅自停用、关闭、阻隔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等问题,并从严查处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违法行为。

(二)要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公寓楼、配电室、实验室、实训中心、机房等部位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以上部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是否有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依法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加强学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

(三)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大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传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广大师生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设立“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专版,及时刊播冬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消防安全提示、安全公益广告,要结合11月份全国开展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提示性宣传,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院的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责任部门:宣传部、保卫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以涉节、涉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举办地等为重点,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在元旦、寒假、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期间,组织值班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周密制定现场消防安全方案,落实定人、定岗、定责防控措施,全力保障节会期间消防安全。(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研究确定本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列出任务清单,分解工作责任,实施责任捆绑,层层传递压力,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冬防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尤其是导致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厉问责,决不姑息。

(三)及时反馈信息。从2018年12月起,各部门每月25日前向保卫处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向保卫处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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